⑴ 锅炉受压元件的维修属于重大维修
《锅炉安全技术监督条例》TSG G0001-2012年有明确规定:
5.4 锅炉修理
5.4.1 锅炉维修的主要含义
5.4.1.1 A级锅炉重大维修
(1)锅筒、启动(汽水)分离器、减温器、集中下降管更换及主焊缝补焊;
(2)整组受热面50%上述更换;
(3)外经大于273mm更换集箱、管道及管件、挖补及纵(环)焊缝补焊;
(4)修复大板梁焊缝。
5.4.1.2 B锅炉级及以下重大维修
(1)更换、挖补筒体、封头、管板、炉胆、炉胆顶、回燃室、下脚步圈、集箱等主要受压部件;
(2)更换受热面管的数量大于此类受热面管(分为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烟管等%,且不少于10个;更换整个直流和贯流锅炉的加热面。
⑵ 特种设备的哪些文件指出了维修和重大维修的区别 论坛
没有维修和重大维修的说法,锅炉是这样规定的:
《锅炉安全技术监督条例》TSG G0001-2012
5.4 锅炉修理
5.4.1 锅炉维修的主要含义
5.4.1.1 A级锅炉重大维修
(1)锅筒、启动(汽水)分离器、减温器、集中下降管更换及主焊缝补焊;
(2)整组受热面50%上述更换;
(3)外经大于273mm更换集箱、管道及管件、挖补及纵(环)焊缝补焊;
(4)修复大板梁焊缝。
5.4.1.2 B锅炉级及以下重大维修
(1)更换、挖补筒体、封头、管板、炉胆、炉胆顶、回燃室、下脚步圈、集箱等主要受压部件;
(2)更换受热面管的数量大于此类受热面管(分为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烟管等%,且不少于10个;更换整个直流和贯流锅炉的加热面。
5.4.2 锅炉维修技术要求
(1)锅炉维修技术要求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规定,锅炉压力元(部件)更换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
(2)受压元(部件)在有压力或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不得修复;
(3)锅筒、(锅壳)开挖补焊前,修理单位应对焊接工艺进行评估,工艺试件应由修理单位焊接;锅炉受压元件(部件)开挖补焊时,补板应为规则形状;如果采用方形补板,四个角应为半径不小于100mm圆角(如果补板的一侧与原焊缝的位置重合,则另有两个角);
(4)锅炉受压元(部件)部件不得补充修复。当需要修复锅炉压力元(部件)部件因应力腐蚀、蠕变和疲劳而造成的局部损坏时,应更换或采用挖掘修复方法。
5.4.3 修理后对受压元(部)件进行检查
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查应在受压元件(部件)修理后进行(其中挖补焊缝应进行100%必要时还应进行水(耐)压试验,其合格标准应符合本规定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2)堆焊修理时,焊接后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电站锅炉也应符合DL/T《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焊接修复技术指南》相关技术规定。
⑶ B级热水锅炉重大维修后,需要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和监督检验证书吗?我看到监督检验规则只有15页
压力锅炉的大修需要报检吗?主要看维修部位,必须申报所有受压受热面的大修。不需要炉墙和炉拱。
⑷ B锅炉级及以下重大维修是否需要报检?
承压锅炉受压部件的重大维修必须进行维修监督检查。
详 见:《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
第1页
⑸ 锅炉燃烧器更换是重大维修吗?
不是重大维护。只需更换燃烧器,燃烧器是独立的附件。比如燃油锅炉换燃气锅炉,只需要换燃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