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共维修基金 可以申请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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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动用物业维修基金?
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开发商和购房者缴纳的公共维修资金全部到位,使用前由社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统一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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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为: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公布维修项目和预算。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同意后,向区房产局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预算总额的80%分配;项目竣工后,与业主大会结算,按户分配。维修电梯、内外墙、公共走廊等社区共用设施设备时,可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2. 如何使用房屋的维修基金,如何申请,流程如何?
买卖双方应办理一系列手续,包括网上签字、纳税、提交转让材料和领取房产证,最终完成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 2。产权转让流程 (1) 买卖双方应填写《股票房屋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交易),并在交易大厅申请网上签字 (2) 买卖双方应核实输入信息并签字确认 (3) 窗口打印...
3. 社区大修申请维修基金需要多少钱?
开发商和购房者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全部到位,使用前由社区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统一决策。
申请程序为: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公布维修项目和预算。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同意后,向区房产局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预算总额的80%分配;项目竣工后,与业主大会结算,按户分配。维修电梯、内外墙、公共走廊等社区共用设施设备时,可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金额仍然是第二位的,主要是申请公共维护来解决社区问题。
4.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为解决已售公房维修问题,协助售房单位建立维修资金明细账户,济南市房管局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充分发挥房管优势,通过整合原有房管热线,先后成立了6支维修服务队伍和便捷服务网络。这6支队伍分别是天桥房管局长河热线维修队、市房管局宝印热线维修队、历下房管局安居热线维修队、淮阴房管局王平热线维修队、市公房管局建国热线维修队、市房建集团同盛房屋维修热线维修队。维修队队长均为劳动模范,居民只需拨打6条热线中的一条即可享受维修服务。
同时,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各社区设立房屋维修便利服务站,接受业主委托,协助业主制定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开展便利维修服务,解决老社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维修难的实际问题。
王平热线维修团队是第一个成立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维修团队的维修工作包括销售直接管理公共住房公共部分的维修、工厂、矿山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公共部分的维修和办公楼的日常维修,以及支付公共部分维修资金的商品房公共部分的维修。
在维修服务过程中,房屋管理系统以外的单位出售的公共部位的大部分维修资金没有建立和分割账户,但他们的房屋仍需要维修。因此,我单位从财务部和生计部调动了一名工作人员,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协助会计小组。这种行为不仅联系了感情,而且解决了实际问题,而且有效地占领了公共部位的维修市场。
今年,段店一栋住宅楼的主线老化,居民用电时经常中途断电,空气开关不断跳闸。居民代表找到了王平热线,想用一些公共维修资金更换主线。工作人员接到维修申请后,立即向他们说明了申请程序,并帮助居民一起办理了申请手续。现在都更换了,这栋楼的居民可以放心用电。
据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山东省6支维修队伍的成立是第一个【简介 最新动态】。我们的维修团队既熟悉业务,又熟悉房管政策和工作流程。在实际工作中,不仅可以帮助未建账的单位建账,还可以为居民办理维修手续,保证维修质量。居民想修房子,就打电话。剩下的问题我们来解决,很方便。
【加强法律意识】方便人,方便自己
房管人员分析了目前维修资金利用率低,发现业主公共管理意识薄弱、法律意识薄弱是一个重要原因。
例如,一些社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这是因为一些业主没有意识到参与社区公共管理,参与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和服务尚未成为迫切需要。只要住宅社区一般成立业主委员会,就可以使更多的社区业主合法有效地利用维护资金。
同时,部分业主不积极履行相关义务。维修资金的使用是业主决策和履行相关义务的过程。《办法》中业主分担维修责任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住宅小区内所有业主、单栋房屋业主、单位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由相应业主按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必须经有利害关系、占交付使用房屋面积和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资金支付申请或备案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冷漠,不配合履行义务,导致维修资金使用受阻。
由于法律意识不足,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业主等相关单位或个人对维修资金支出政策和程序缺乏足够的了解,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导致重复劳动,认为相关程序过于繁琐,甚至设置障碍。
事实并非如此。维修资金制度建立至今,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改进,其根本任务是确保资金的安全、正常、长期使用,只会越来越方便,不会越来越复杂。方便的人,自己的方便。我希望大多数业主在使用房屋维修资金时应该有所有权意识,不能与自己无关,而是积极参与,这样房子就很容易修复。
维修资金使用五步走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当地居民委员会同意),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并在物业区明显位置公布。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有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各社区设立的房屋维修便利服务站制定维修、更新、改造方案。
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占交付房屋面积和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关单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维修资金支付申请或者备案手续。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批后,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项目预算资金的70%转入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业主大会开立维修资金专户的,业主委员会通知专户开户银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签署验收报告,并审查项目决算。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对验收报告和审查
核实证明后,通知专户管理银行拨付扣除合同约定质保金后的剩余款项;业主大会开立维修资金专户的,业主委员会通知专户开户银行。
5. 如何申请维修基金?
一、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法律法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有明确的条件和程序。
1.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前提是房屋已经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有存款就没有使用。
2.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需要维修的部分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和设施设备。
第二,需要维修的项目已经超过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承担的保修期。屋顶漏水的最低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的开始日期按建筑竣工验收记录表中包含的记录时间和房屋销售合同确定的交付时间计算。如果交付时间早于记录时间,则从记录日期开始计算。如果记录时间早于房屋交付时间,则从房屋交付时间开始计算。
第三,需要维修的项目属于重大维修项目。对于屋面渗漏项目,要求渗漏部分超过整栋建筑屋面的20%。如果漏水面积未达到此指标,则属于日常维护或小修项目。只有在保修期内进行重大维修后,才能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社区内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负责维修。物业费已包括日常维修或小修费用;如果社区内没有物业公司,屋顶居民将自行投资维修。
第四,超过保修期且符合重大维修条件的维修项目,还应当经社区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社区成立了业主大会社区
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管理制度,经社区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按照社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二、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程序:
一是编制维修工程预算,与维修施工单位签订维修合同。
二是使用申报。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申请使用。
三是主管部门对使用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第四,召开业主大会或者按照社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条件投票,街道或者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投票。
第五,主大会同意后,由申请人组织维修和竣工验收。
第六,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预审材料和维修施工合同的规定,分期向施工单位账户支付维修资金,并在保修期内保留保修金,直至保修期满。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报主体
一般情况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当首先向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申请;既没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受屋顶漏水影响的业主可以向街道报告,由街道指定机构或社区申请使用。当然,业主也可以直接组织其他业主在社区联合申请使用,但联合签约的业主人数应达到社区业主总数的20%以上。
6.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照规定,业主个人不得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取得业主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部分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持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完成后,维修基金将通过审核手续从指定银行提取。
(一)已购自管公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申请房屋维修;
2.经居委会核实属于房屋维修范围的,在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和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求业主意见,并相应填写《购买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可在线下载和复制),送原售房屋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存款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填写《购买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和《购买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维修基金提取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应当按照居委会的意见,将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带到交存银行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二)已购直管公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建房屋的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向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拟建房屋维修基金的存储情况;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向居委会反馈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居委会征求有关业主意见,提出书面意见,同意使用维修基金;
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有房屋维修预算、业主明细表和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经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居委会选择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居委会到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7.物业公司如何申请维修基金
这个解释比较麻烦,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要看哪个部门管理维修资金。
总体原则是:
1.确认社区维修资金是否足额存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新设施设备不在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内。比如小区没有监控,需要重新安装一套监控,基本不用考虑。
3.召开业主大会,应通过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使用建议。这个双三分之二很重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大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做这个项目,也可以选择合格的专业团队来做。但一般都是物业企业做的。
此外,如果维修资金使用后不到30%,业主大会将讨论更新,这也很麻烦。
4.手续完成后,即可开始维修。这里修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维修后取钱还是先取钱后维修。你需要做工作。一般很少有人先拿到钱,先维修后拿钱。
有些问题可以忽略不计,如果是重大项目,可以由维修资金主管部门备案。
大框基本上就是这些,还有一些小细节就不一一列举了,不懂可以直接密我。
8.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需要多长时间?
如何申请维修基金?
??谁来申请维修基金?如果小区有行业委员会,行业委员会是第一申请人;如果没有行业委员会或物业,物业是第一申请人;如果两者都没有,3人以上的居民代表可以申请。
??如何申请维修基金?房管部门在接受业务咨询时,会要求申请人填写《咨询登记表》。需要申请维修资金的,实行一次性通知制度,明确维修项目跟踪服务负责人,协助和指导申请人完成包括相关书面材料在内的准备工作。
??提交什么材料?初审阶段,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2.三、维修、更新、改造方案;.《维修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结果》4.五、公示证明;.《维修改造项目预算咨询报告》;6.施工单位招标或比选结果证明;7.申请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处理需要多长时间?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简化为三个环节: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办理时限缩短为三个工作日。
??如果维修预算超过10万元,我们应该进行投标。如果超过5万元,我们还应该让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如果维修预算低于5万元,我们一般会自行评估。如果不需要投标和专业评估,申请时间不会太长。
9. 申请维修基金需要多少业主签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房、非住宅或者公共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共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的商品房或者公共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有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关业主持有相关材料,向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使用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批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转让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入维修单位。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成本预算、支出范围、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等需要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置方式;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5)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使用计划审批,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使用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批;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计划的,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转让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入维修单位。
第二十四条
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维修、更新、改造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按照下列规定列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前款发生后,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维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出;其中,涉及出售公有住房的,还应当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出。
10.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流程
维修资金使用的处理流程:
一、制定方案:用户制定维修方案并在社区公布
二、备案:持材料到管理中心备案
三、检查现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检查现场
四、预拨:向用户专户拨付首次工程款
5、竣工验收:竣工后,业主及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
六、余额拨付:持资料办理剩余工程款拨付手续
七、分摊:通过维修资金信息系统将维修费用分摊到业主分户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