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房屋维修基金过户需要交钱吗
发布日期: 2022-01-14 05:36  浏览:141

『壹』 房屋维修基金转让的材料是什么?

   

   1.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
3.买卖双方签署的同意维修资金转让的协议;
4、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需提供第四联)
无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由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办理转让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当携带业主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贰』 房产证过户时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过户吗?

   

   需要。
规定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新房产证、以前的维修基金手续,申请住房维修基金过户手续。

   

『叁』 什么是修基金买二手房怎么过户维修基金?

   

   过户手续有两种:
1.部分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标准的30%,则在办理产权转让时,维修资金同时转让;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则需要按照现行标准支付此费用,然后转让。
2.购买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必须先到房管部门查询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必须携带业主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原产权人应当向新产权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款和余额,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屋账户中余额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与房屋所有权一起转让。
现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
1.高层建筑(含多层电梯)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缴纳;
2.多层(含别墅)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缴纳。

   

『肆』 如何转让二手房买卖物业维修基金?

   

   您好,房屋所有权转让时,房屋转让人应向受让人说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存款和余额,并出具有效证明。房屋分户账户中余额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2012年1月1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受让人可以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卡、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身份证明到相应的专户管理银行单方面办理分户账户转让和更名手续;2012年1月1日前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受让人应与房屋转让人一起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户转让和更名手续。

   

『伍』 请教:房屋维修基金如何转让

   

   住房维修基金转让所需资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
二、买卖双方签署的同意维修资金转让协议;
三、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需提供第四联)
需要注意的是,因故无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由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办理转让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当携带业主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维修基金转让流程:
1.业主到辖区内社区办公室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三份。
2主到原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业主持相关资料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区社区办理网上查询认证审核。
4.业主持审批文件送银行维修资金管理部审核后,银行将更改业主信息。
5、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6.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丢失:
(1)开发单位应出示第四联丢失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第五联丢失需刊登报刊声明(市级以上报刊);
(3)第六联丢失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按本人手印,下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因故无法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由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到场办理转让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当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公众在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转让时,需要了解公共维修基金的转让流程和准备材料。

   

『陆』 如何转让二手房维修基金?转让需要付款吗?–房产交易–

   

   二手房转让所需资料主要有:
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卖方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完税或免税证明;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管的合同文本,并在房地产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买方需要贷款签订4份合同,无需贷款签订3份;
房产证(配图需复印);
土地证(非住宅需提供);
派出所出具房屋空户证明(需提供房屋);
物业费结算证明。

   

『柒』 如何转让房屋维修基金?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后,在缴纳测量费和成本费之前,有一个窗口办理维修基金转让。程序很简单,打印出来直接盖房管局财务章,完成维修基金转让。

   

『捌』如何转让房屋维修基金?

   

过户流程:

   
           
  1. 到当地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携带双方身份证办理更名手续;

  2.        
  3. 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标准的30%,在办理产权转让时,维修资金将同时转让;

  4.        
  5. 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转让前需要按照现行标准缴纳费用。现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高层(含电梯多层)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缴纳;多层(含别墅)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住宅‘养老金’,保修期满后,应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6.        
  7. 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8.    
   

注意事项:

   
           
  1. 维修基金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不得挪作他用;

  2.        
  3. 出售房屋时,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提取或退还,下一家通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一家结算;

  4.        
  5. 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免费转让,应在定金支付前明确约定。否则,定金支付后,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定的原则,下一个家庭无权要求上一个家庭赠送维修基金。

  6.    
   

『玖』 如何转让房屋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无需办理过户手续。

   

『拾』 买卖房屋转让,但维修基金需要转让吗?

   

   维修基金由所有业主共同所有,房屋买卖由业主个人所有。维修基金没有转让

推荐资讯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