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维修房屋质量问题后,如何计算保修期?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房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证书约定的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防渗5年;
(3)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供热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
此外,建设部在《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规定》中还详细规定了部分房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天花板抹灰层脱落一年;地面 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一年;门窗翘曲,五金损坏一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一年;灯具和电气开关6个月;其他部件和部件的保修期由开发商和用户自行约定。
此外,上述期限是指建筑商对开发商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但是,当房屋出售给业主时,上述规定的保修期可能已经过去了一半以上。因此,该期限短于上述规定的保修期。业主在订立购房合同时,必须注意《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附件,看到上述承诺的保修时间和计算时间。如果 觉得保修时间太短,可以补充协议,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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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房屋维修后,保修期何时计算?
自维修竣工之日起(经物业公司验收确认)计算,保修期按国家建设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 维修产品如何计算三包保修期?
对于维修后的产品,首先,维修人员应提供维修保质期,即对维修服务的质量属性承担一定期限的保证。国家新三包规定对该期限的规定是30 日,产品经营者在实践中一般将此期限设定为1 个月至3 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产品经过维修,在1 如果在几个月内出现同样的故障,则应视为上次维护的延续。如果第一次维修申请在产品保修期内提出,即使维修后再次出现故障的日期超过产品保修期,也应视为保修期内出现的故障。如果第一次维修申请已经超过产品保修期,属于消费者支付维修费用,则二次维修不应收取任何费用。其次,新零件的保修应重新计算三包期限。《国家新三包条例》第一条14 条明确规定:换货时,不得向消费者提供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修理过的产品;换货后‘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卖方应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在原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因此,无论是更换产品还是更换主要部件,三包期应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④ 如何计算保修期内房屋漏水维修后的保修期
一般来说,货物风险的承担应从交付开始计算。如果你去购物中心买家用电器,家用电器的保修期应该从购买时开始计算。因此,住宅保修期自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给用户之日起计算。
一般情况下,卖方对产品的保修期只有一两年,卖方可能不再对产品进行保修。但是,如果超过期限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或者因为反复修复、反复修复和反复修复而超过期限,开发商应承担责任,买方有权追溯。但买方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将来证明。
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买家也可以找到开发商,要求他们以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
(4)如何计算和扩大房屋维修后的保修期?
注意事项:
1.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注:该年限可达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防渗5年。
3.供热和冷却系统为两个供热期和冷却期。
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
⑤ 建设工程质保内维修后,质保期是否重新计算
工程保修期为法定,自正式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
维修后不可能重新计算,永远不会结束!
⑥ 房屋渗水,维修后何时计算保修期?
房屋质量保修期一般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如果中间有维修版,也是这样计算的。但权利是,如果五年后出现质量问题,有两种情况:一是属于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质量问题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2年;第二,如果不是上述第一点的原因,法律对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⑦如何计算维修过的商品房的保修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任。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证书约定的保修期;存续期少于《规定》规定的最低保修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存续期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商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证书约定的保修期减去商品房竣工至交付之间的时间。存续期少于《规定》规定的最低保修期的,以《规定》规定的最低保修期为准。
例如,《质量条例》规定的屋渗漏保修期为5年,自竣工之日起计算。《条例》规定的保修期为3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房竣工一年后出售交付使用的,存续期为5年-1=4年,存续期长于《规定》规定的最低保修期3年,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得少于4年。但竣工3年后交付使用的,存续期为5年-3=2年,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3年,按规定执行,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者的质量保修期不得少于3年。
⑧ 房屋维修房屋维修的保修期?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向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约定的保修期;保修期少于规定的最低保修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对买方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商,保修期是基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对房地产开发商承诺的时间。本条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商品房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本规定第六条规定: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证期另有规定的,保证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为: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注:可达到建筑使用寿命);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防渗5年;
C 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供热期和供冷期;
D 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
F 建设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因此,建设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同意保修期从交付日起计算,他们也可能减少房屋竣工验收与交付之间的时间。购买尾部或现有房屋的购房者在收到房屋时必须注意保修期的期限,以避免错过保修期。
⑨ 房屋保修期何时开始,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为: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
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防渗5年;
3.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供热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
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