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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维修服务是承揽合同关系吗
发布日期: 2022-01-12 18:33  浏览:123

A. 关系不是很好的亲人,他机器坏了只讲给我听,旦没有叫我去帮修,这种关系有必要主动去帮他吗

如果对方叫你帮忙去修,你再去修理,你主动去修,反而不好,维修设备,你主动修好了没话说,自己付出努力,修不好耽误事,对方反而对你有意见,如果后面找人维修,别人如果说前面你修坏了,现在价格需要更高,这都是对你不好的,人家如果主动找你维修,即使修不好,也不要紧,你可以给他说先试试,毕竟人家有求于你,事先声明,这就变被动是主动了,修不好,没人怪你的,

B. 我找修车的来上门维修我们之间属于什么关系

你找修车的来了,,上门维修我们之间属于什么关系,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属于服务关系。就属于那种上门维修。

C. 维修是什么关系

为了维持正常工作而修理.
维护嘛就是为了维持正常工作耐护理.

D. 我是一个修理工,在上门服务维修时发生意外,请问我们是劳动雇用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

如果是个人的话,是雇佣关系。
这个时候发生意外的话,也是雇主赔偿的。
只是,可能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中赔的多。

如果你是某公司的修理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公司委派进行修理的话,那么赔偿方便应该是你所在的公司,算工伤。

E. 叫师傅来维修太阳能时间有他自己安排属于什么关系,穿线时从窗户掉下摔伤,业主有责任吗

师傅来维修太阳能。穿线的时候从窗户上掉下来,摔伤。业主还是有责任的,因为师父来给你维修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相当于签署了一个合同关系。责任。有轻重。防护措施没有做到位。业主有必要提供相应的一些防护措施。

F. 农民请瓦工维修屋顶,请问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谢谢!

是雇佣关系,因为是请人劳务做工,听从安排做事;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而承揽关系:就是把工程承包由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书而形成的关系;揽包人对工程的技术、设备皆独立完成,而且按合同所订的工程项目成果向合同方合格交付!
以上就是两者的区别。

G. 维修车辆属于是什么法律关系

维修车辆属于消费行为,产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

H. 找人修东西结果把东西弄坏了该负责吗

必须负责,你把东西放他那里就构成一个法律上的加工承揽合同,他给你弄坏了就是违约,要承担责任。如果事小,就算了,事大有关系找媒体曝光,没关系找法律起诉

I. 临时请人维修说好多少钱却出了事谁负责

就是维修责任,期间出事故
他自己承担
就同找人做衣服,裁缝怎么裁衣服,把手裁伤,与做衣服的人无关
做好支付加工费就可以,你这个与做衣服一个道理
法律上叫加工承揽关系

J. 上门维修服务是承揽合同关系吗

在区分相互关系时存在认识上的模糊,但他们在法 律关系上也存在以下方面区别。

一是法 律关系主体间的人身依附关系的情况区别。承揽关系的主体间在完成工作中是平等的关系,承揽人与定作人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工作,由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雇佣关系的主体间在完成工作中是不平等关系,雇员以雇主的名义进行工作,由雇主民事承担责任。

二是对工作过程的干预情况区别。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不参加承揽人的劳动过程,不干预承揽人如何完成工作或以何种技术完成工作,也不干预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以外的辅助工作交给他人完成;承揽人可以自主安排工作。雇佣关系中,雇主可以要求雇员具有的技术水平程度,以某种方式完成工作,对雇员的劳务进行监督和管理,随时安排或改变雇员的工作任务;雇员对雇主安排的工作任务没有选择权。

三是提供设备、材料主体的区别。承揽关系中,除约定外定作人不向承揽人提供设备、技术和材料,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和材料完成主要工作。雇佣关系中,雇主向雇员提供设备、材料,雇员利用自己技术或劳力完成工作。

四是劳动能力的价值实现和支付报酬的对价区别。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以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作为对价支付报酬,在订立合同时应确定报酬的总额,劳动者是通过劳动能力与材料、设备的结合产生工作成果,以工作成果的交换获得报酬,劳动能力是间接地实现其价值;雇佣关系中,雇主以雇员提供的技术或劳动能力作为对价支付报酬,在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报酬的总额,仅能确定计算报酬的方法。劳动能力作为直接作为交换对象来获得报酬,是直接地实现其价值。

五是完成工作任务中产生的责任区别。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劳动中对第三人或自己造成损害的,定作人不负担责任,若定作人对指示、选任或定作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责任则由雇主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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