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昆山房屋维修基金新政策交多少?
您好!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收取的储备资金,用于今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的维护、大修、更新和改造。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1999年,购房人按每平方米26元和售房单位按每平方米26元的标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自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支付标准调整为:多层建筑和别墅一般按购房款26元%比例收取;高层建筑和多层电梯建筑一般按购房款3%按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3%筹集公共维修基金的比例。售房单位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前,应当将收到的维修基金移交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有条件的社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移交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和专项资金,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维修基金的详细账户一般按单栋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的,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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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如何交付房屋维修基金?
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支付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相关维修基金支付协议。购房者按购房款2%-3%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昆山维修基金如何缴费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售后公有住房维修基金来自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这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
2.购房者按购房款2%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的比例。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房销售收入。公共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维修基金应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为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户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净利息收入转入维修基金使用管理。
第九条
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商品房销售单位应当将收到的维修资金移交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销售单位或销售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配。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维修基金使用不足时,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按业主占住宅建设面积的比例向业主续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时,维修基金账户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日内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③ 昆山买房,房子的维修基金是多少?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收取的储备资金,用于维护、大修、更新和改造未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1999年购房的员工,购房人按每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平方米26元的标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自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支付标准调整为:多层建筑和别墅一般按购房款26元%比例收取;高层建筑和多层电梯建筑一般按购房款3%按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3%筹集公共维修基金的比例。售房单位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前,应当将收到的维修基金移交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有条件的社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移交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和专项资金,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维修基金的详细账户一般按单栋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的,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④ 如何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各地房屋维修资金抄袭存款标准不同。比如Xi安专项维修资金存款标准如下: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电梯):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电梯):90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⑤ 如何支付契税 维修基金
契税征收机关: 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地方税务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具体征收机关.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一般为当地房管局或地税部门)。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http://www.gdltax.gov.cn/km/jsp/search_new/policy_show.jsp?contentId=
契税缴纳标准:
以昆山为例介绍: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减少1%契税征收税率;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契税的税率。
2.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减少1%契税征收税率;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契税的税率。
3.既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也不属于家庭第二套改善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
(另外1999年8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可选择适用于2008年%契税税率;2008年12月22日至2010年9月30日购买的普通住房可选择1%契税税率。
注:1.普通住房: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2005)61号文件规定,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为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实际交易价格低于同级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内。
资料来源:昆山房地产信息网 http://www.ksfc.gov.cn/ks_index/index.aspx
注: 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参考当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有关条例》:契税纳税义务发生在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之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之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房屋维修基金征收机关: 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房管局、住建局)
房屋维修基金缴存标准: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安装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擦考资料:http://ke..com/link?url=--_X3xkcMrFXwborK
⑥ 住房维修基金在哪里交?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管理办法》,公共维修金属由全体业主支付,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公共维修基金转移给行业委员会,行业委员会行使管理权。
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将遵循统一存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五个原则。
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单位应签订相关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买受人应按购房款2-3%向售房单位支付维修资金的比例。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是公共部件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型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公共部件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等)、室外墙、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水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公共设施设备等。
⑦ 昆山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收到补充文件?
国家有规定;维修基金按房价2%左右支付的,可以由开发商收取,也可以自己交给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⑧如何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
购买期房时,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备案时缴纳契税,交房时缴纳维修基金。
契税是以所有权转让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担人征收的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销售、赠与交换、房屋销售、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房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应在备案日期后90天内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应当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每天增加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在房屋交付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对于第一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将支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⑨如何缴纳住房维修基金?
各市规定的租赁维修基金价格不同,有的按高层、底层、建筑结构缴纳,有的按购房总额的百分比缴纳。可以详细查询当地市房管局关于租赁维修基金红头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