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同意唐良智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任命胡衡华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大会决定接受王赋辞担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穆红玉辞去重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也通过了其他人员任命和免职:
一,任命
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廖明晓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方剑磊担任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曹鸿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瑜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决定免除。
市科委副主任徐洪斌。
三,免去
廖鸣晓,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冯兵,主审法官职务;
张力副院长,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主审法官李刚,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勇任审判长。
四,批准
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辞职的李家全;
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辞职的张德江;
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辞职的赵磊;
从重庆市璧山区检察院辞职的孟卫红;
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任职的刘瑜辞任;
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欧彬辞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译辞;
程晋辞去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从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检察院辞职的黄斌;
在重庆市丰都县,宋川辞去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在重庆市巫溪县,杨德伟辞去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强辞职;
廖万超辞去了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