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不愿意配合公共区域的维?
如果业主仍然不理解,不愿意合作,有必要介绍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让业主知道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完成公共部分的维护是业主的义务。如果它确实损害了每个人的利益,它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护和处理。
业主不愿配合公共部位维修怎么办?
您好,建议按照管理规定执行。
.1989年7月8日,国家建设部 《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 (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住房改造管理,确保住房安全,保持和提高住房的完整性和使用功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房屋的维修管理。公共住宅出售给个人后,将另行制定维修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修缮,是指已建房屋的拆迁、改造和维护。本规定所称房屋所有人,是指持有房屋产权证的公共房屋直接管理 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和私房所有人。
第四条 城市房屋的所有人、使用和房屋维修企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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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屋维修责任
第九条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修复房屋是房屋所有人的责任。异产与房屋相连的,业主应当按照《城市异产与房屋相连管理条例》承担责任。
第十条 租赁房屋的修复,由租赁双方依法约定。
第十一条 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损坏房屋的,行为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二条 在批准的建设无用地范围内,产权已转移给建设单位的危险房屋,拆除前的修复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房屋所有人和其他负有房屋维修责任的人(以下简称维修责任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调查,掌握房屋的损坏情况,及时修复损坏;在暴风雨、雨雪等季节,应做好预防工作,及时抢险修复房屋危险情况。房屋维修时,房屋用户及其邻居应配合,不得妨碍房屋维修。
第十四条 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房屋所有人或者维修责任人不及时维修房屋,或者因他人阻碍可能造成房屋危险的,排除危险。排除危险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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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一、房屋所有人或者维修责任人未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维修房屋,造成房屋严重损坏或者危害他人生命财产的;
(二、无故阻碍房屋修缮,造成严重后果;
(3)无证或越级承担房屋修缮任务的;
(四、中修以上房屋修缮工程,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五、房屋修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具体处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人民法院或者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章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最后一个城镇的工矿区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建制镇房屋修缮管理有特殊要求但不适用本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1年8月1日起施行。
3.《社区业主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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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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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室内部分、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向用户方向)和表前至前阀门部分的用户负责维护。
5.凡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相邻房屋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按规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复的,业主应及时修复。拒绝修复的,物业管理公司由管委会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保持公共场所整洁、美观、畅通,公共设施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非法建造建筑物或堆放、悬挂或丢弃垃圾,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共设备不得损坏、拆除、改造。
业主不配合维修,如何处理物业
律师分析: 一些社区的排水口设置在业主室内的阳台上,由于业主不配合,不经常在家,给排水口的疏浚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根据有关规定:在维修住宅共用部件和设备时,相邻业主和用户应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和用户阻碍维修造成其他业主和用户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因此,如果业主不配合,尽量让业主签署免责书。拒绝签字的,应当提供视频录制证书。如果你不经常在家,你可以在业主的门上留下一份通知,并发送录制证书通知书。这可以清楚地反映出物业已经履行了维修义务,但由于业主的不配合,对他人产生了不利后果。
业主不配合维修怎么办?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对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权,排除障碍,赔偿损失。如果相邻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受损方可以要求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以向法院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因此,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那就是楼上的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直到不再漏水到楼下,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有些人只是去法院,信息更多,建议更好,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修复专业技术咨询,避免今天、明天、年年、年年漏水的麻烦
小区楼下储藏室有公共设施,业主不配合如何维修
一些社区的排水口设置在业主室内的阳台上。由于业主不配合,不经常在家,给排水口疏通带来很大不便。
根据有关规定:在维修住宅共用部位和设备时,相邻业主和用户应配合。因相邻业主和用户阻挠维修造成其他业主和用户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因此,如果业主不配合,尽量让业主签署免责书。拒绝签字的,应当提供视频摄影证明免责书。
如果你不经常在家,你可以在业主的门上留下一份通知,并记录证明通知。这可以清楚地反映出物业已经履行了维修义务,但由于业主的不合作,对他人产生了不利后果。
楼上漏水的居民不配合维修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和《民法》的有关规定,楼下居民的天花板漏水,楼上居民应配合维修。否则,楼下业主可以根据《物权法》或《民法》的有关规定起诉楼上业主。
如果业主不愿意配合公共部位的维护,如何进行案例分析
沟通,沟通,再沟通。调查不愿配合的原因,对症下药。
装修好的房子业主不配合维修怎么办?
你好,如果它真的不愿意合作:你为此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会上提出要维修的事项,如果超过2/3都同意了,即使不同意,还可以照常维修
望采纳!
房屋漏水维修,相邻业主不配合怎么办?
平时要搞好邻里关系,现在要求人客气点,递个烟陪个笑脸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