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技术产品在出厂时解决其明确提出如何的规定呢?当今世界在我国第一次明确指出防伪技术产品八个通用性技术规定。
1. 真实身份唯一性:防伪技术产品防伪识别特征的唯一性和不能肿瘤转移。例如数码科技防伪,保证一件产品的防伪标志一个真实身份码,每一个防伪标志只有一次性使用,不可以迁移应用。
2. 稳定型:在正常的运用情况下,防伪技术产品的防伪识别特征可始终保持的最短期内。例如防伪油墨和温变油墨,有损耗期。
3. 月经安全期:在正常的运用情况下,防伪技术产品防伪识别特征被取得成功仿造的最短期内。这也是顾客最在意的,应由明确提出服务承诺期。
4. 防伪幅度:识别真假、避免仿冒伪造作用的持续性与靠谱水平。防伪幅度由防伪识别特征的总数、防伪技术专有权的总数、仿造难度系数和仿造成本费尺寸4因素组成。
5. 应用适应能力:防伪技术产品的防伪识别特征能与担保物或服务项目目标应用规定相一致的工作能力。
6. 识别性能:防伪技术产品的防伪识别特征能根据感观或设备(仪器设备)在规定的识别時间内恰当识别。
一线识别注重防伪识别特征的大家共知性优雅,根据感观即能识别;
二线识别注重根据简易仪器设备(如高倍放大镜、激光灯、紫外光莹光鉴别器等)即能识别 ;
三线识别注重根据专用仪器(如DNA评定)由权威专家识别,做为司法部门判断的根据。
二线识别与三线识别注重防伪识别特征的暗含性。
7. 应用自然环境规定:防伪技术产品的防伪性能应能达到担保物的常规应用自然环境规定。
8. 技术安全性保密性:设计方案、制做防伪技术产品的技术应具备安全性保密性。此外还应考虑到边际效益适应能力,即在达到防伪技术规定与此同时应尽量减少应用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