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房屋维修基金支出按比例分摊的系数如何划定
发布日期: 2021-12-27 15:54  浏览:145

① 如何划定房屋维修基金支出按比例分摊的系数?

   

   购买商品房时,房屋维修基金不应按总价2%付款?你所说的按比例分摊是什么意思?还能讨价还价吗?真的有点无知。

   

② 如何计算维修基金上述金额?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简称专项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中的余额资金也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 商品房销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相关维修基金交付协议,买卖双方应按购房款2-三%向售房单位支付维修资金的比例。售房单位收取的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费用分摊

   

商品房之间或者商品房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有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售后公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有关业主和公共住房销售单位按照存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然后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售后公共住房与商品房或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比例分配给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共住房应分摊的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共住房销售单位按照存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房、非住宅或者公共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共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的商品房或者公共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④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后如何分摊?

   

   (1)单个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在该物业维修基金内及其增值 部分中容列支;其中,如果一个物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每个单元共用部件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费用将在该单元物业的维护基金及其增值部分列支; (2)物业管理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在整个物业管理区维修基金及其增值部分中列支。

   

⑤ 买新房交的维修基金是什么?维修基金怎么收费?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又称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用于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向专项账户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以便在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部件、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更新项目。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墙壁、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在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拥有和使用的水管、电梯、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等公共设施设备。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有物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销售单位按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⑥ 分摊金额为自筹金额

   

   我可以自筹资金,可以按一定比例占用这个股票,可以持续很久。

   

⑦ 如何分配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装修时交90元一平米

   

⑧ 房屋维修基金分红599 元,累计利息金额910元,目前账面余额14293元,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房子到时候交的维修基金的钱,物业统一存在银行,然后银行会给存款利息,现在有599元的利息收入,从开卡到现在有910元的利息收入,目前卡号里有14293元的余额,包括利息

   

⑨ 房屋维修基金如何收费?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并及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根据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第一金额为当地房屋改造成本价的2%。

   

(二、销售单位按多层住宅不低于销售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9)维修基金的分摊金额是什么意思?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1)商品房或商品房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有关业主和公共住房销售单位按照存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由有关业主按照各自的建筑面积分摊。

   

(3)售后公共住房与商品房或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比例分配给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共住房应分摊的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共住房销售单位按照存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房、非住宅或者公共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共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的商品房或者公共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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